一、对象范围
在招远市内进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营劳动者,如个体经营(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网店经营、街头商贩、家庭就业人员等;自主就业者,如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撰稿人、非签约歌手和模特等;临时就业者,如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和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等。)
二、政策申请条件
烟财社[2025]6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政策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灵活就业的《灵活就业岗位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认定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填写《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认定申请表》,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初审;
2、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复审;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地稽核、认定;
4、公示 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招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金融大厦四楼就业服务大厅9、10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电话:0535-823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