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省民政厅、烟台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2025年“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成果基础上,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作为2026年重大民生实事抓紧抓好。按照“两纠治、一健全”(纠治应保未保、纠治救助资金发放不按时不足额、健全社会救助规范落实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群众有感为导向、以化解问题为抓手、以系统治理为手段、以兜牢底线为目标,促进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全面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清单”,形成社会救助对象每人(户)一张“幸福清单”,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治内容
(一)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1.核心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规范纳入救助范围。
2.整治重点: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问题。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
1.核心要求: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2.整治重点: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问题。
(三)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
1.核心要求: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有效化解矛盾隐患。
2.整治重点:因社会救助领域初信初访处理质量不高、相关镇(街)对信访工作研究分析不深不透等原因导致的救助不到位问题。
(四)社会救助领域公开公示问题
1.核心要求:持续提升公开公示工作质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整治重点:核心信息缺失,公示内容流于形式。仅公示救助对象姓名、救助类型,未按要求公开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公示内容未进行脱敏处理,甚至未公示监督举报方式,导致群众无法全面了解救助政策和对象资格,难以有效行使监督权利。
三、具体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一是规范申请受理。落实市级民政部门监管职责,压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受理主体责任,严禁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居)委会提交材料。全面推行经办人员和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二是畅通求助渠道。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各级救助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事项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置。三是规范审核确认。坚持“逢进必核”,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扎实开展入户核实,客观、全面考虑家庭成员实际困难情况。全面落实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杜绝优亲厚友。同时加强政策衔接、资源整合,提升救助效能,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超出政策规定条件,但经调查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可以通过“一事一议” 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按规定定期复核,进一步规范动态复核工作流程、文书和档案管理,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规范落实低保渐退政策,注意风险防范,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一定“渐退期”,并在停保告知书中体现渐退期起止时间。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监管。一是加强卡折代持行为监管。落实救助金卡折代持备案和公示制度,将救助金卡折被代持对象作为日常巡访探视的重点对象,确保代持人按照救助对象意愿支取和使用救助金。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继续落实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和发放情况预警机制的通知》,推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普遍使用“一卡通”对接系统推送相关救助信息,市民政局负责救助数据汇总,对临期未推送的镇(街)及时提醒,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对接本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并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发挥好临时救助备用金“救急难”作用。
(三)提升信访工作水平。立足社会救助主责主业,认真落实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信访处置。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在县乡层面落实好信访“首接首办责任制”。通过提高初信初访处置质量,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二是推动重点事项化解。各镇(街)要梳理已办结但2025年以来群众仍在信访的事项,逐级形成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建立信访问题常态化研究解决机制,对重复访、缠访等疑难复杂信访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自上而下合力化解。加强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坚持“有访必核”,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健全市、镇(街)联动机制,对信访量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适时开展实地指导、带案下访、及时约谈、重点督导,与基层一起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实质性解决问题。三是规范信访秩序。严格落实“ 三到位”要求,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加强业务培训与政策宣传,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以信访量特别是重复信访量下降、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提升等指标检验工作成效。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根据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办有关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省民政厅、烟台市民政局工作安排,对标民生实事具体任务,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4月份,召开招远市级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整治工作,对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进行进一步强调。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12月初)。聚焦整治重点,加强问题排查,强化整改处置,对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上下贯通,取得实效。每月将汇总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和成果数据及时报送招远市民政局救助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底)。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等,汇总形成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由招远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