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扶贫济困的服务宗旨,按照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城乡统筹要求,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孤困儿童动态管理工作,做好上述群体的资金发放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年惠及困难群众11.2万人次,全年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43441838元,城乡低保金51314075元,临时救助金791664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4434740元,市财政、民政和各镇街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真正做到阳光操作,确保各资金发放到位。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407B/2026-61671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审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