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通环商贸有限公司:
经审查核实,你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涉嫌冒名登记,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我局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作出了《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招行审撤告字〔2026〕001号),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决定。
由于通过你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我局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招行审撤决字〔2026〕001号)。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视为送达。
如不服我局所作决定的,可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招远市人民政府(地址:招远市北园路8号房产大厦,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招远市人民法院(地址: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侠
联系电话:0535-8166751
联系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11号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