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孙吉松包子店:
经审查核实,你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我局于2026年6月1日依法作出了《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招行审撤告字〔2026〕002号),告知你方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撤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决定。
如不服我局所作决定的,可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招远市人民政府(地址:招远市北园路8号房产大厦,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招远市人民法院(地址:招远市安康中路69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5-8166718
联系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11号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