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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239162/2026-99350 成文日期: 2026-09-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2026.9.28)

发布日期:2026-09-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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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招远金建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5MADFJGXA3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阳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70************0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招综执罚〔2026〕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法事实(必填)

招远金建劳务有限公司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处罚依据(必填)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必填)

罚款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2026/9/28

处罚有效期

2026/9/28

公示截止期

2027/9/28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必填)

一般失信信息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


处罚附带期限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所属领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是否简易处罚(必填)

非简易处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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