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比对,山东城市酒窖有限公司等1724家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依法被撤销(被吊销)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现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19日(30日)。
公告期内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与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35-8237508)联系。公告期满,未提异议的,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职权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