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6年11月10日在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招远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在招远市境内生活、工作、投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登记办理
有意参加听证的组织及个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于2026年11月1日前到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申请登记。
三、听证代表指定程序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代表。
四、其他
在听证会举行的10个工作日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指定的听证代表。
五、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兰瑞朋 李慧
联系电话:0535-8069070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