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远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招远市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政策作出优化升级。本次政策调整的重点:禁放范围大幅外扩,将泉山、罗峰、梦芝、温泉、大秦家5个街道共计53个城郊村居、工业园区、新建居住区,全部纳入全年封闭禁放片区。
一、禁放边界为何大幅外扩?适配新城建,破解“城郊燃放”痛点!
此前,招远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仅限“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核心城区,长期形成“城内禁、城郊放”的管理格局。
随着城市快速扩容,城东片区、城郊村居连片开发,新建小区、产业园区集中落地,超3万市民入驻城郊片区。原有狭小的城区禁放边界,早已跟不上城市发展节奏。以往不少市民误以为“城区外即可随意燃放”,大量燃放行为向城郊接合部聚集,带来突出隐患: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婚丧、开业燃放导致月均扰民投诉20余起,严重影响老人、病患、学生正常生活;城郊商铺、燃气站点、物流园区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情、造成人身炸伤事故;集中燃放产生大量烟尘、噪音,短时拉低区域空气质量。
本次扩区,精准补齐城郊治理盲区,彻底破解“边缘燃放”监管难题,让禁放政策与城市发展、群众需求同频同步。
二、最新全年禁放边界,请市民牢记!
扩区后闭合禁放范围:北线为国大路,东线为龙青高速(不含玲珑镇行政区划范围),南线为西观水库西岸—郭家埠红绿灯—陈家窑一线,西线为西观水库西岸—架旗山东麓山脚—石城夼村碑—后夼村(向北连通国大路西端)。
值得注意的是,扩区闭合片区内实行禁放、禁售、禁储“三禁同步”,实现全链条闭环管控。同时,全市全域高风险点位统一禁放,乡村区域实行人性化差异化管理,既守牢安全底线,也充分尊重传统民俗。
三、不在禁放片区就能随便放?这些地方全域严禁!
禁放不止局限于闭合片区,全市高风险场所一律禁放!
无论身处禁放区内外,以下点位全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党政机关、医院、养老院、中小学、幼儿园,高层小区、在建工地、燃气、电力、加油站等能源保护区,公园广场、商超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林地绿地,隧道、立交桥、地下管网、物流仓储园区等重点区域。
针对一般管理区乡村区域,《方案》实行人性化差异化管控:禁放区外乡村区域,可依规限时限品种燃放,尊重传统民俗,但严禁在学校、医院、山林、管线周边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全域临时禁放。
四、柔性执法暖民心!设置3个月缓冲过渡期。
《方案》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为让广大市民充分知晓、适应,《方案》正式实施设置3个月劝导缓冲期。过渡期内以政策宣传、教育劝导为主,对轻微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最大限度体现执法温度。
五、违规燃放后果明确,千万别侥幸!
烟花爆竹管控标准清晰、处罚措施明确,所有违规行为均有对应追责。针对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将坚持从严管控、依规处置,全力维护城市安全稳定。
凡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部门将当场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若因违规燃放行为造成人员受伤、公私财产损毁等后果,当事人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非法买卖、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依法对涉案人员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全部涉案物品,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严格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属地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等相关责任主体,若未落实管控职责、放任辖区内违规燃放行为发生,将被依规通报约谈、严肃追责。
六、禁放扩区,惠及每一位招远市民!
本次烟花爆竹禁放扩区,并非消减节日年味,而是立足城市发展、聚焦民生福祉的品质升级举措,惠及全市每一位市民。全面扩面升级的禁放政策,带来实实在在的多重民生红利,能够从源头大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全方位筑牢城市安全防护屏障;有效减少燃放产生的烟尘废气、高分贝噪声污染,切实守护老人、儿童、病患等特殊群体的身心健康,让城市生活更加安静舒适;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减少废气扬尘影响,擦亮文明城市的生态宜居底色。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非法销售、违规储存、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随时拨打110举报,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洁净的城市环境!
(记者 原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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