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远市烟草专卖局正式印发《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与《招远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两项新规同步落地实施。新规针对全市烟草零售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专卖许可精细化管理作出全新调整,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直接关联全市所有烟草零售商户、意向办证经营者的切身利益。
茄卷分治:雪茄零售单独发证,不占用普通卷烟办证名额
新规首次明确实行“茄卷分治、独立许可管理”模式,打破了以往两类零售业态混合管控的规则。《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适用卷烟本店零售、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事项管理;《招远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适用仅申请经营雪茄烟,不经营卷烟、消费类烟丝的市场主体。
新规明确两类许可证相互独立、互不参照:雪茄烟零售单独核发专项许可证,雪茄零售点与普通卷烟零售点互相不作为间距核查参照物,不占用普通卷烟市场单元规划容量,从根源上解决茄卷混合管控冲突等实际问题,给专营雪茄的特色商户留出独立的发展空间。
市场单元动态调整:办证名额不再“一刀切”,随商圈实际情况灵活变动
新规推出的“市场单元划分”及其动态调整机制,是本次精细化管理的核心亮点。“市场单元划分”旨在实现烟草零售市场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根据招远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将全市划分为14个市场单元。通过将全市划分为不同层级的市场单元,烟草专卖部门可以根据每个单元的人口密度、消费能力、商业业态等具体情况,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布局规划,避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新规提到“每季度动态调整规划数量”,这意味着市场单元的持证上限不是一成不变的。烟草部门会定期评估各单元的市场饱和度、人口变化、商圈发展等因素,对规划数量进行调整。例如,一个新建的大型社区周边,其市场单元的规划数量可能会适当增加;而一个商业衰退的老城区,规划数量可能会相应减少。
系统化负面清单:办证边界更清晰,商户申请有明确参照
新规对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进行了系统化梳理,从经营主体、经营场所、经营模式三个维度搭建起完整的负面清单,为许可提供清晰依据,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禁止规定加以系统化、具体化、使之在招远市烟草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
总体来看,本次出台的两项布局规定,填补了招远市烟草专卖许可证精细化管理的规范空白,适配当前本地经济发展和市场消费的实际情况,将为辖区烟草零售市场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也为广大零售商户的稳定经营提供更清晰的政策指引。
(记者 丛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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