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临时用地使用公示 | |||||||
序号 | 用地单位 | 审批单位 | 批准面积 | 批准时间 | 批准文号 | 土地坐落 | 批准用途 |
1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2978 | 2026/4/15 | 烟自然资规临字〔2026〕5号 | 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小杨家村、原家村、祁格庄村、陈家窑村、黑顶于家村、堡子村,招远市阜山镇庙后吕家村,招远市罗峰街道郭家埠村、石星河村,招远市泉山街道焦格庄村、张石埠村、王家瞳村、阎家庄村、孙家疃村 | 施工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