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远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招政办发[2015]22号)、《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招政办发[2019]13号),在经前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对2026年1月公示新增的2户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规定的计分排序规则进行了排序,现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根据排序结果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组织供应。根据相关文件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军队退役士兵优先供应,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在低收入家庭配租活动后,按照年龄得分项目排序组织配租。联系电话:8234505
公示地点:招远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住房分配
序号 | 档案号 | 申请人姓名 | 户口所在街道 | 配偶姓名 | 年龄得分 | 落户得分 | 人口得分 | 收入得分 | 面积得分 | 加分 | 综合得分 | 家庭类型 | 选房位次 |
1 | 25GZ11002 | 刘卫臣 | 罗峰街道 | 离异 | 14.9562 | 20 | 15 | 15 | 20 | 5 | 89.9562 | 退役士兵 | 1 |
1 | 25GZ11003 | 刘裕玺 | 莱州金城镇 | 未婚 | 10.8265 | 0 | 0 | 0 | 0 | 0 | 10.8265 | 外来务工 | 1 |
注:加分因素是指市级以上劳模、优抚对象(伤残军人、烈军属、军人遗属、参战参试人员)、残疾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相应加分。一个家庭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积加分。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年龄打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