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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71L/2026-89892 成文日期: 2026-08-14
发布机构: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不动产公示公告

关于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到场的公告(刘董辉、刘文霞)

发布日期:2026-08-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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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编号:20261269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权属性质

用途

面积

刘董辉、刘文霞

招远市九洲路88号定福苑14号楼221号

商品房

住宅

79.29平方米

现房屋所有权人刘董辉、刘文霞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房产已过户,已无法联系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招远市腾达置业有限公司,现对此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准予登记。

公告单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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