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编号:20261269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权属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刘董辉、刘文霞 | 招远市九洲路88号定福苑14号楼221号 | 商品房 | 住宅 | 79.29平方米 |
现房屋所有权人刘董辉、刘文霞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房产已过户,已无法联系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招远市腾达置业有限公司,现对此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准予登记。
公告单位: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