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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6-83971 成文日期: 2026-07-15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公众代表列席

【列席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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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鹏程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本次会议邀请2位公众代表列席,共同参与《招远渔港管理章程》的审议,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

两位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对《招远渔港管理章程》提出了各自的意见:

烟台春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迟准:

《招远渔港管理章程》的出台,对我市渔港经济发展来说是一针“强心剂”,它明确了渔港经营、维护、安全管理等各环节的权责边界。我们会严格按照章程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渔业、海警、生态环境等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渔港生态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建议政府配套出台具体扶持政策,支持民营市场主体参与渔港项目建设,打造更优质的民营经商环境。

人大代表 李德勇:

《招远渔港管理章程》既填补了我市渔港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也为规范渔港开发利用、推动渔港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依据。建议在《港章》执行过程中,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明确并细化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权责具体分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保障招远渔港有序科学发展,为我市渔业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鹏程就做好下步工作进行强调:

《招远渔港管理章程》是我市渔业治理体系建设中打基础、利长远、固根本的关键举措,对规范全市渔港生产经营秩序、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夯实海洋生态保护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后续工作,确保《招远渔港管理章程》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各相关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常态化督导渔港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进出港未报备、违规出海捕捞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渔业生产乱象,全力营造安全规范、和谐稳定的渔港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渔业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符合我市渔港管理工作实际,有助于推动我市渔港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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