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承办单位:招远市发展改革局
  • 决策启动
  • 公众参与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决策公布
  • 决策后评估
  • 制订背景
  • 研究论证

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和招远市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阐明了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依据,是凝聚全市共识、激发奋进力量、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招远新篇章的共同行动纲领。

公开征集
《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公开前属于法定不予公开的密件,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第九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规划纲要》免于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 征集公告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 意见反馈
听证会

未召开听证会。

其他形式

规划编制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9月30日,通过招远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招远市“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的公告》,进行了公众意见征集,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6年1月征求招远市有关部门、各街道和乡镇意见,共计收到意见10条,主要涉及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等方面,均予采纳。

论证意见

2026年1月9日,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济南大学工程咨询研究中心、山东工商学院、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了《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们听取了编制单位对《规划》的介绍,审阅了《规划》等相关资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专家组认为:《规划》紧扣国家及省市战略部署,立足招远“中国金都”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明确八大突破目标及五大产业定位,结构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原则予以通过。

风险评估
2026年1月10日,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招远市组织召开会议,对《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规划纲要》经过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制定、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规划纲要》实施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较为可控,《评估报告》对《规划纲要》措施后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的判定较为客观,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结论较为可信,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角度考虑,《规划纲要》可行。
合法性审查
经招远市司法局、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出审查结论:《规划纲要》无具体内容不合法或存在法律风险的情形。
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3日,市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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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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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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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