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集《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6-07-09 至 2026-07-19
征集单位:
招远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内容: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9日,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yt-zyzmk@sd-tobacco.com.cn

3.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招远市温泉路326号招远市烟草专卖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4.联系电话:0535-8122787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招远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9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意见征集结果:
草案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修订实施的《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招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现迫切需要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

二、文件起草依据

《招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的条款

1.新增动态调整条款。建立市场单元动态调整措施,招远市烟草专卖局结合人口流动、商业发展以及消费趋势的变化情况,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对市场单元规划数量进行优化调配,调整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15日后实施。

2.新增娱乐服务类总量限制条款。严格控制娱乐业态持证规模,全市辖区内娱乐服务类烟草零售持证户总数不得超过辖区零售点规划总数量的 1%,规范娱乐场所烟草经营总量,符合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要求。

3.新增持证户死亡新办条款。原持证人为个体工商户且为个人经营性质,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二年内无涉烟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若原持证人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或法定监护人,在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法律关系证明),在原址继续经营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4.新增特色商业街办证条款。为了适应新业态发展需要,在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或规划,统一运营管理的消费新场景(如特色商业街区、夜市等),具备经营烟草制品条件且尚未设置零售点的,可不受该经营地址所在市场单元容量限制,但应符合间距标准要求;

5.新增特殊区域办证条款。高铁站站内、站前区域、长途客运站内部、机场、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部队驻扎营区及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大型施工场所等内部的综合服务区,单层每区域现有零售点尚不足3个的。

(二)修订的条款

1. 大型商超营业面积标准修订。原文件要求单层经营面积2000㎡以上方可豁免市场单元容量,本次统一下调为单层营业面积300平米及以上便利店、超市、商场、烟草专业店,不受经营地址市场单元总量限制,但应符合间距标准要求,适配招远城乡中小型连锁商超、社区综合门店经营现状。

2.优抚对象修订。原优抚范围包含全部残疾人、退役军人,本次精准细化:仅限持有有效残疾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听力、言语、视力、肢体一至二级残疾人,烈士、因公牺牲军警遗属享受优抚,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纳入;优抚对象最低间距放宽至间距标准的60%(原70%),且许可证不得变更经营者,本人必须实际经营。

3.经营范围修订。由原来的经营烟草制品修订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辖区内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卷烟本店零售、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的适用本规定;许可范围仅为“电子烟本店零售”或仅为“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的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4. 市场单元划分修订。由原来较粗放的单元测算方式修订为:按照行政区划,以街道、乡镇为界限确定基本市场单元。

(三)删除的条款

1.删除娱乐服务类办证要求。娱乐服务类零售点应当建有独立吸烟室。吸烟室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将烟雾与禁止吸烟区域有效隔离的条件或者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避开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主要通道,设置明显的吸烟室标识和指引标识。

2.删除轮候排序具体条款。轮候排序相关规定修为依据《烟台市烟草专卖局轮候排序管理办法》执行。

3.删除保护性冻结和应急性增设相关条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属市场单元可进行应急性增设:

①市场单元内受县级以上政策法规影响、重点扶持项目或社会发展需要新设卷烟零售点的;

②市场单元内卷烟零售户毛利、销量在一定时间段内连续高于同类市场单元均值达到一定条件的;

③由于市场单元内新建居民小区、工厂等因素导致市场单元人口增长超过上年末户均服务人口标准一定比例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属市场单元可进行保护性冻结:

①市场单元内卷烟零售户毛利、销量在一定时间段内连续低于同类市场单元均值达到一定条件的;

②由于市场单元内拆迁、改建、工厂搬迁等因素导致市场单元人口总数下降幅度达到一定比例的。


招远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