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学校及幼儿园门口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深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
一是强化精细交通管理。我局交管部门坚持“一校一策”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差异化、精细化交通管理工作。比如,严格对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标准,持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累计在全市92所学校周边道路施划人行横道、减速震荡等标线1.1万平方米,安装警示提示类标志703套,增设移动式交通信号灯6个;在金晖学校、丽湖学校、西苑学校等8所学校增设硬隔离护学通道,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在泉山学校、龙馨学校建设过街天桥,在泉山学校南门通过“退绿还道”建设学生专用通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解决上下学期间机非混行安全隐患。同时,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科学规范停车秩序,在校园周边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1000余个。
二是强化多方协同治理。我局在全市所有学校安排部署“护学岗”,每天安排警力强化学校周边路段交通秩序管控,控制过往车辆车速,提示驾驶人注意避让,引导学生有序上下学。教体部门根据校外停车位容纳量科学实施“三级”(不同校部、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错时错峰上下学制度,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安保力量(值班领导、教职员工、门卫),邀请家委会成员、义警和志愿者力量积极参与,以及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
三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我局交管部门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和“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措施,强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显性用警、定点值守和区域防控,在引导车辆即停即走,劝离长时间停放车辆的同时,依法从严查纠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超速等违法乱象,建立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全程治理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8900起;同时,上下学期间城区货车限行区域一律不予办理货车通行证,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抓实“小手拉大手”活动载体,重点上好“交通安全课”、“开学第一课”和“期末最后一课”;注重建设学校交通安全文化墙、宣传长廊,强化对学生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和主题教育。今年以来,组织民警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讲活动121场次,开展交通安全进警营活动1次。通过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1.2万份,配套城区停车规划和有序停放指导示意图,引导家长自觉守法、不好意思违法。通过招远交警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介或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发布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曝光违法停车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稿件19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