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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35J/2026-88055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成文日期: 2026-08-05
编号: 第 114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14号:关于“整治泉山路及罗峰路实验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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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希田、迟义贤、朱学丽、赵春莉、杨永奎、张景云、王志超、董晓燕、李霞、曲玲、杨海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泉山路及罗峰路实验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对罗峰路实验幼儿园周边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

您提出的“增设接送高峰禁止停车标志和抓拍设备”的建议,一方面片区无任何替代停车、临时停靠区域,若全面实施高峰禁停并即时抓拍,接送学生车辆无合法停靠点位,将极大影响群众日常接送通行,引发新的民生诉求,不符合城区老旧校园片区交通治理实际;另一方面依据现行道路交通违法抓拍处置规范,机动车违停抓拍需严格执行“十分钟挪车告知预警”流程,无法实现即停即拍、即拍即罚,提案中高峰即时抓拍处罚的措施暂无法落地实施。

您提出的“增设机非隔离护栏、优化车道组织”的建议,罗峰路实验幼儿园路口南北两侧现有临时停靠空间,是周边三所学校家长接送车辆唯一可临时停靠的区域,若全线增设机非隔离护栏、施划禁停标线,只会导致接送车辆无处停靠、占道乱停问题进一步加剧,反而会造成更严重的机非混行、通行拥堵问题,与实际民生通行需求和现场治理现状不匹配。

为有效缓解该路段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我局交管部门一是推行联合护学勤务,在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和十六中分别安排部署“护学岗”,每天安排警力强化学校周边路段交通秩序管控,控制过往车辆车速,提示驾驶人注意避让,引导学生有序上下学。教体部门通过加强内部安保力量(值班领导、教职员工、门卫),邀请家委会成员、义警和志愿者力量积极参与,以及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二是配套增设交通设施,在罗峰路进出路口两端设立“前方学校、注意儿童”警告标牌,施划“减速让行”路面标线和斑马线,喷涂人行横道“礼让行人”提示文字,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同时,经过实地调研,报请市政府同意,将文化路设为单行线(由东向西),并在文化路沿线设置抓拍设备3处,对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增设路内停车位17个,缓解周边老旧小区“停车难”,高效规范通行秩序。三是动态优化信号配时,坚持动态调控上下游路口信号方案,根据每日上下学及平峰期车流变化,实时优化上游两处信号灯放行时长,对进入该路段的车流进行限流调控,持续做好远端分流,最大限度避免车流扎堆造成路口堵塞。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落实各项措施,持续关注并着力改善该路口周边交通秩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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