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 社会建设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35J/2026-88053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成文日期: 2026-08-05
编号: 第 111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11号:关于“增强基层交通事故处置能力”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

字号:

徐盛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基层交通事故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持续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9.51万辆、驾驶人保有量达21.86万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日均事故发生量达70起以上,群众对事故处理“到场慢、处置慢、理赔慢”的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对此,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将快速稳妥处置交通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拓宽事故处理渠道,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等待时间和交通拥堵。主要措施:一是推行事故处理“快赔快处”。日常工作中,从接警环节入手,引导当事人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通过“交管12123”进行线上“快处”,简化操作流程,提供远程指导,实现事故信息采集、责任认定、文书生成全流程线上办理,便于快速撤离现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现场等待时间和交通拥堵,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增加“快处”席位,并将傍晚事故高发多发时段纳入“快处”时段,全面提升事故“快处”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利用“交管12123”快速处理系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3000余起,占同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58.8%;日均处理轻微事故20余起(恶劣天气情况下日均处理达50起),未发生因事故造成的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二是强化事故处理能力培训。由事故处理中队牵头,组织开展勤务中队事故处理业务专项培训,全面细致讲解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接处警工作规范、事故深度调查以及事故案件信访、复核处置和技巧等,高效提升勤务中队交通事故处理能力和效率。同时,调研出台《勤务中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办案系统等强化过程监督,加强对中队办理案件的日常抽查、业务指导,有效节约警力的同时,缩短群众等待处理事故时间。今年以来,各勤务中队累计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410起,占同期简易程序事故的8%。三是加强事故处理队伍建设。为有效解决基层中队事故处理专业人员短缺、年龄偏大等实际问题,我们从长远考虑,争取市局党委支持,调入年轻民警5名,全部充实到事故处理岗位,待年轻民警对事故处理业务能够“独当一面”,将事故民警合理分配至中队,实现事故处理工作向中队延伸,同时缓解中队警力紧张问题。

根据您的建议,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始终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目标,持续优化事故“快处”机制,深化权限下放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