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 社会建设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35J/2026-88057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成文日期: 2026-08-05
编号: 第 115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15号:关于“在普照路与九州路交叉口中央隔离处增设左转开口”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

字号:

王洪波、张书华、王续利、王书帅、杨文海、梁春梅、孙绍春、康 玲、秦小艺、王守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普照路与九州路交叉口中央隔离处增设左转开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联合住建、公路等相关部门,针对普照路(206国道)与九州路交叉口路况、车流特点、安全隐患及道路设计规范开展了实地核查、研判分析,经综合评估,一致认为:该交叉口暂不具备增设中央隔离护栏左转开口条件。具体原因:一是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相关规定,国省道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最小间距不低于2公里,且严禁在长陡下坡路段、车速较快的主干道路段随意增设平面交叉及左转开口,避免干扰干线车流,引发交通事故。二是普照路为206国道干线公路,是区域重要交通主干道,全线车流量大、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密集。若增设左转开口,九州路驶出车辆直接横穿多条直行车道完成左转,而该路段自东向西为下坡路段,车速快、制动难,左转车辆会高频破坏主干道通行的连续性,且易造成交通事故;该路段自西向东为上坡路段,大型货车上坡行驶动力需求高、启停困难。另外,正如您建议中提出“配套增设左转信号灯”的问题,在雨、雪、冰等恶劣天气下,货车在信号灯处启停易出现起步打滑、溜车、滞留路面等情况,只会加剧路段拥堵,无法保障通行安全。三是经实地核查,普照路与九州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各约20米位置均已设置中央隔离掉头开口,车辆在此两个位置点头仅占用国道最左侧车道,不会干扰其他车道正常通行,完全可以满足周边群众日常出行需求。

下一步,为全面提升该路段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我局将立足现有道路条件,强化精细化交通管控,全力优化通行环境。一是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车流高峰期,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及时疏导拥堵车流,重点查处违法掉头、随意变道、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置路面突发状况,保障路段通行顺畅;二是持续跟踪该路段车流量、通行秩序、事故等数据变化,结合城市路网升级改造规划,动态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规划、交通秩序优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