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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71L/2026-88870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发文机关: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07-20 成文日期: 2026-07-20
编号: 第 22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2号: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新增用地保障”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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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新增用地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集约用地,严控新增用地规模

严格坚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守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大刚性底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定制度,全面对标烟台市村庄建设管控要求和“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招远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招政办发〔2021〕10号)相关条款,持续优化农村住宅用地配置模式。始终坚持“盘活存量、严控增量”的工作思路,优先引导农户通过旧房翻建、原址改建、闲置地改造等方式解决住房改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农用地转用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严格执行新增住宅用地准入标准,在严格避让各类管控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 规启动农转用审批程序,从源头杜绝盲目新增用地、违规占地建房等问题。

二、规范审批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严规范农村住宅新增用地农转用审批全流程,实现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化管理。对确需办理农转用手续的农村住宅建设项目,由乡镇牵头统筹,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勘测定界、土地现状调查、权属核查、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等基础工作,精准核实用地范围、土地地类、权属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底数清晰无误。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听证征询、补偿协议签订等法定程序,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招远市村级初审、乡镇复核的分级审批机制,严格落实村级5个工作日初审、集体研判、村务公示等硬性要求,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政策宣传,筑牢合规用地意识

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不深入、农户合规建房意识薄弱等突出短板,依托村级公示栏、村务公开平台、村组宣传栏等固定阵地,重点解读用地面积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开展精准化、靶向式政策宣讲。

四、强化监管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占用耕地及农用地建房、超标准占地建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底线。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监督反馈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土地监管,构建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规范农村住宅用地管理秩序。

下一步,我将严格对标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烟台市、招远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当前工作短板弱项,持续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抓实政策宣传引导、审批流程规范、用地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精准保障农户合法合规住房用地需求,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土地领域矛盾风险,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做好农村村民住宅新增用地保障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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