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建议”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综合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的原则,多措并举,形成了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家庭、社会协同管理、合力推进的保障体系,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招远市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落实完善政策。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学校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方案,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切实保护学生视力。
二是定期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以及体检工作。招远市教体局联合市卫健局定期对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和体检工作,做好学生现场体检质量控制、视力筛查(屈光度)、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保证现场电子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性,并且按照监测要求,完成监测数据的系统录入及上报工作。近年来,平均每学期开展专业筛查覆盖10万余人次,中小学生近视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三是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校医的培训,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各校(园)均有合格的眼健康、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相关要求,在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定期对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形成指导学校开展近视监测和科学普及的人员梯队。
四是加强实施近视干预。严格执行眼保健操制度,确保时间、频次双落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在校至少各做一次眼保健操。强化学生健康意识。开学前两周定为“近视防控周”,开展学生视力状况摸底、健康知识宣教等活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以学生讲、演、唱为主的健康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增强“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全力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展特色课间活动,推广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学生课间远眺或到室外活动,开展视觉追踪类体育活动项目,减轻学生眼睛疲劳。
五是优化办学条件,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持续改善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多媒体教学等设施设备,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计划》要求,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顺利实施并完成新一轮教室照明改造。按照国家和省标准采购和使用课桌椅,指导学校每月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调整学生座位。
六是完善机制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专项部署机制,压实教体、卫健、学校等各方责任。动态修订防控实施方案,将近视防控成效纳入学校年度督导评价核心指标,以刚性考核倒逼政策落地,形成“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的责任闭环。
我市已经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和学校健康促进学校创建评价指标,明确学校校长是本校近视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压实了学校的主体责任。
下步,市教育和体育局将进一步巩固扩大近视防控成果,扎实贯彻落实好上级政策要求,积极联合市卫健局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校进行巡回督查指导工作,切实保障好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