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绍霞、纪雪欣、陆建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医院停车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三位委员的建言献策,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市卫健局党组安排相关科室对建议深入进行分析研究和改进,具体情况如下: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已于2025年9月指导、调度市人民医院团队到烟台山医院、福山区人民医院等地实地考察,系统借鉴了先进医疗机构停车管理的先进经验;市人民医院已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停车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同时,市人民医院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招远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招发改〔2023〕105号)、关于转发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台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招发改〔2024〕18号)、《关于烟台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4〕1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市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医院停车场必须实行收费管理的说明
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资源有限,日均车流量大,尤其上午就诊高峰时段车位供需矛盾突出。若实行完全免费停放,周边居民区居民及部分市民极易将医院停车场当作免费公共停车场,长期占用有限车位资源,真正前来就诊的患者反而无处可停,停车难问题将更加严重。实行收费管理,是保障就诊患者停车权益、维护正常就医秩序的必要手段。
二、停车场基本概况及收费情况
市人民医院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场地编号162002,共设车位521个。
(一)中小型机动车1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二)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5元。
(三)夜间收费最高不超过3元。
(四)白天:7时至20时(含),夜间: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三、免费条款
(一)军警、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
(二)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
(三)所有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
(四)肾透析病号免收停车费。
四、关于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公示与宣传。我院已在停车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并通过医院公众号发布最新收费规则,确保群众进场前“心中有数”。
2.关于延长免费停车时间。2026年最新施行的《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不少于30分钟。市人民医院根据上述条例及卫健委发布的烟台市开展看病就医便民问题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将车辆免费停放时间延长为2小时。已远超30分钟免费要求,切实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关怀。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关心关注及建言献策,欢迎继续监督指导。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