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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6-99349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发文机关: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7-29 成文日期: 2026-07-29
编号: 第 121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21号:关于“防范‘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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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杰代表:

关于防范“儿童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我局收悉。我市目前虽无儿童食品生产企业,但流通销售环节仍有大量儿童食品在售,现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就建议落实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食品生产标准的建议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在监督检查中,严格依据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通用标准,对辖区流通领域儿童食品标签标识、添加剂信息等进行核查,依法查处标签虚假标注、误导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产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的适用年龄段提示、营养成分表、配料表等标识信息进行重点核查,对标注不规范、信息缺失或存在误导性宣传的产品,依法责令下架并追溯来源,通报产地监管部门。

二、关于构建社会共治宣传体系的建议

(一)做好上级宣传内容的转发推广。积极转发国家、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儿童食品消费警示、选购指南等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辖区商户工作群等渠道扩大传播覆盖面,向家长普及“看成分表、避添加剂、控摄入量”等选购技巧,引导家长科学理性消费。

(二)开展线下面对面宣传引导。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食品安全宣传周”及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家长和儿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醒选择正规商超购买儿童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

(三)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家长会议积极宣传,提升儿童及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三、关于强化闭环监管惩戒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以校园周边、商超、母婴店为重点区域,以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儿童消费量大的品类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核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贮存条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二)加大抽检力度。将儿童食品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增加校园周边及农村地区重点场所的抽检批次,重点检测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等高风险指标,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示结果。

(三)引导经营场所设置儿童食品专区。鼓励引导大中型商超、母婴用品店等经营场所设置儿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方便消费者辨识和选购,同时便于日常监管。

(四)严格执法惩处。对儿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成分违规、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儿童食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守护辖区儿童“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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