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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35J/2026-88125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6-08-05 成文日期: 2026-08-05
编号: 第 157 号 会议编号: 政协招远市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57号:关于“缓解中小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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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磊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中小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校园周边交通治理作为交管民生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精细化管控。

一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我局交管部门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和“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措施,强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显性用警、定点值守和区域防控,在引导车辆即停即走,劝离长时间停放车辆的同时,依法从严查纠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超速等违法乱象,建立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全程治理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8900起;同时,上下学期间城区货车限行区域一律不予办理货车通行证,有效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完善校边交通设施。我局交管部门坚持“一校一策”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差异化、精细化交通管理工作。比如,严格对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标准,持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累计在全市92所学校周边道路施划人行横道、减速震荡等标线1.1万平方米,安装警示提示类标志703套,增设移动式交通信号灯6个;在金晖学校、丽湖学校、西苑学校等8所学校增设硬隔离护学通道,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在泉山学校、龙馨学校建设过街天桥,在泉山学校南门通过“退绿还道”建设学生专用通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解决上下学期间机非混行安全隐患。同时,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科学规范停车秩序,在校园周边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1000余个。

三是强化多方协同治理。公安、教体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研判会商,依托错时错峰上下学、校园多通道进出校管理机制,同步配套实施校园周边路口近端智慧管控、远端车流诱导分流、实时路况播报、高峰路口信号灯配时动态优化等措施,分层级、多环节疏导过境车流、接送车流,最大限度压降高峰拥堵时长,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教体部门根据校外停车位容纳量科学实施“三级”(不同校部、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错时错峰上下学制度,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安保力量(值班领导、教职员工、门卫),邀请家委会成员、义警和志愿者力量积极参与,以及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校一策”原则,深化多部门联动机制,一是针对拥堵严重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试点,持续排查交通设施隐患;二是加大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力度,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家长规范停车、绿色出行。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努力,为广大师生和家长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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