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打造“市级统筹部署、镇街全面落实、村级宣传引导”三级联动,明确村庄内各区域的管护责任人,完善村规民约、保洁制度、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行党员包片,农户门前三包,发动党员干部、公益岗人员、村民代表示范引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坚持督导—整改—销号“闭环抓”,实行“常态督查、问题销号、核实整改”的“闭环式”工作机制,对薄弱村、问题反复点位靶向督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从根本上打破“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长效保持。
二、完善乡村治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考量村民治理意愿、村庄地形地貌、人口空间分布及区域水环境改善需求等多重因素,严格遵循“一村一策、应收尽收”原则开展方案顶层设计,实事求是制定治理标准,分类施策选取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式处理等差异化治理模式,确保治理成本与地方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技术路线与基层运维管理水平相适应;与此同时,全市14个镇街已完成102辆垃圾清运车辆及3.8万个镀锌钢板分类垃圾桶的配置工作,实现镇街村居分类设施全域覆盖,并同步完成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转运设施的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效能得到系统性提升。
三、强化奖补资金保障。近年来,市财政主动做好对上沟通,聚焦整片推进的政策导向,精准对接上级试点申报要求,牵头各镇街开展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梳理全域连片整治的规划逻辑和长效运维机制。同时,市财政积极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统筹“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田园综合体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类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上级资金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优先倾斜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领域项目实施,畅通不同涉农项目的资金使用协同,避免各类涉农资金各自为战,实现单个项目落地同步带动周边农村环境连片提升的叠加效应。
四、开展庭院美化行动。招远市妇联始终把“美丽庭院”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坚持把“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作为建设指导标准,共建设美丽庭院14828户,建成率26.26%,已达到省里要求的25%以上的目标。近年来,招远市妇联持续深化美丽庭院建设,推行“美丽庭院”积分管理、“我的庭院秀”“‘美丽庭院’女主人健康行”等示范宣传推广活动激励农户争创“美丽庭院”,引导家庭绿色生活方式,参与乡村环境整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乡村建设的发展,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