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浩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青少年‘指尖社交’过度化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针对青少年过度依赖线上社交、线下交往能力弱化等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丰富线下社交场景,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将学生社交能力培养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指导全市中小学创新主题班(团、队)会形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活动。活动设计注重融入沟通协作、冲突解决等社交技能训练,引导学生在真实人际互动中提升共情能力与团队意识。依托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农耕体验、社区服务等项目,引导学生从“屏对屏”走向“面对面”。同时,盘活校内外活动阵地。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社团和亲子互动项目;整合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依托20余个社会实践基地,为青少年提供更多优质的线下社交选择。
二是强化家庭正向引导,夯实协同育人基础。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沟通,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持续推动科学育人理念深入人心。线上,推动“金都家长课堂”持续迭代升级,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金都教育微讲堂”直播栏目,累计开展系列直播30余期,受众超百万人次。线下,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14个,打造“15分钟家庭教育服务圈”,开展“智慧父母课堂”“隔代教育沙龙”等特色活动,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加强对孩子线上社交动态的关注与科学引导。此外,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组建招远市“星星河”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通过送教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将优质家庭教育资源送进基层。该志愿服务队2025年荣获“烟台市教书育人榜样团队”称号,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获得省市推广。指导家长采用平等沟通、共同制定规则等方式,替代简单粗暴的管控或放任不管,潜移默化地培养孩子理性用网习惯。
三、落实手机管理政策,净化校园网络环境。我局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明确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学校细化管理措施,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同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还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将“社交媒体的理性使用”作为专题教育内容,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从源头减少对线上社交的过度依赖。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精准开展干预帮扶。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完善青少年心理服务响应机制,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心理测评、个体辅导、团体活动、危机干预等服务的申请、受理、处置流程;建立“学校排查—站点研判—专业干预”的三级响应体系,要求各校开学后2周内完成全员心理摸排,建立“一生一档”台账,对重点关注对象实行“一对一”跟踪帮扶。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个体心理辅导需求1000余人次,处置危机预警事件12起,均实现闭环管理。
五、深化部门协同共治,凝聚多方育人合力。我局加强与网信、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网络环境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低俗内容、网络欺凌等行为的处置力度。同时,持续推进网络素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提升青少年信息甄别能力和网络自律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不断丰富线下优质社交供给,强化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努力为全市青少年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