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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局]推进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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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执业规范制度。今年以来,卫健局协助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招发〔2020〕8号)、《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招政办发〔2020〕14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村卫生室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政办发〔2020〕15号),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执业规范和薪资待遇,确保了乡村医生管理有据可依。

二是放宽乡村医生录用条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等规定的要求,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再要求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市乡村医生短缺的问题,同时也进一步充实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

三是积极筹备乡医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卫健委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村卫生室人员“市招镇管(聘)村用”工作,并向市政府提交了本年度乡医招聘计划(60人),前期已招录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人员6人。目前已经明确浩洋派遣公司协助卫健局做好村卫生室人员招用工作,制定相关协议,9月份将面向社会开展村卫生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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