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便民服务

关于招远市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机构的公示

浏览量:

字号:

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东南无诊疗机构自愿申报,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评审,辖区内7个动物诊疗机构符合要求,为我市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机构,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招远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点机构公示(备案)信息表.docx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