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1-22022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本级政策解读】《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量:

字号:

2021年12月15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智慧金都PPP项目运作,加强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智慧金都PPP项目运作,加强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和《关于进一步理顺PPP项目管理的意见》(招政发〔2020〕22号),结合上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要求和我市实际,招远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制定《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方案先后征求财政局、财金公司、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智慧金都PPP项目各子项使用单位意见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项目运作。明确项目相关运作方式,及实施机构、财政局、财金公司和各使用部门承担的职责分工。实施机构牵头抓总,负责项目规划确认、项目变更、验收、绩效评价、付费申请受理等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等与资金相关工作;财金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做好资金监管相关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报项目建设需求,并对建设方案、项目预算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等工作。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从项目启动、预算批复、监理选择、项目建设进度汇报、变更流程、验收过程、竣工结算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智慧金都PPP项目建设流程。新增需求建设项目,须由使用单位会同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出建设需求(一并标明预估投资金额),实施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或专家组进行审核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对未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建设,确需建设的,形成明确意见,提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部分项目运维。从运维时间、运维方案、运维预算、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各方职责。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第四部分付费流程。约定每个子项付费节点,同时确定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每年度统一付费节点。建设成本补贴与运维费用单独发起、审核、支付。若本办法与《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冲突,以《合同》为准。


联系单位:招远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8251186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