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医政医管科(挂基层卫生科牌子)
- 办公电话:
0535-8153519
- 负 责 人 :
宋立娜
- 机构职能: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等工作。 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