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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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挂宣传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213735
- 负 责 人 :李康
-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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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035699
- 负 责 人 :王建明
-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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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信息科(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249801
- 负 责 人 :赵海
- 机构职能:承担健康山东战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和数据信息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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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政医管科(挂基层卫生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153519
- 负 责 人 :宋立娜
- 机构职能: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等工作。 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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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科(挂医养健康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153519
- 负 责 人 :刘洋
-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推进省、市有关中医药标准实施。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配合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草拟工作。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 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应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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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牌子)
- 办公电话:0535-8152180
- 负 责 人 :于建伟
- 机构职能: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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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预防控制科
- 办公电话:0535-8153521
- 负 责 人 :于建伟
-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和传染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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