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2-01679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2025-12-31 有效

【部门解读】《招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量:

字号:

2022年3月31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招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 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2022年2月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4 号),在充分调研和座谈并征求市政府领导以及镇街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我市《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四个部分,重点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安置对象范围、市级资金补助、各镇(街道)2022年任务分解等问题。

(一)任务目标方面。依据烟台市分配我市的任务数量,2022年全市共需开发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2284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64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920个。2023-2025年根据烟台市下达安置计划再行分配

(二)组织实施方面。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省文件中规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结合外地做法和我市实际,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纳入。二是统筹岗位设置。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三是统一岗位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工资标准,由各镇(街道)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市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四是全程精准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三)资金保障方面。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烟台两级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分别给予20%补助,余下的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城镇公益岗所需资金从现行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严格督导考核等举措,因省、烟台市将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将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我市也将该工作纳入部门和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另外,借鉴烟台做法,根据各镇街乡村人口占比情况,将任务分解到镇街。

解读单位: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燕小辉

联系电话:0535-8028116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