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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3-04631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解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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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为使广大种粮主体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引导种粮主体据实申报,现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告知如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应结合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政府,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审核各村上报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汇总。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政府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市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市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烟台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市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市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待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将资金拨付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户。

以上即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定流程,请各种植主体认真阅读,及时准确上报种植面积,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解读单位: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0535-82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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