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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55Y/2023-03821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招远市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解读】《招远市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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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等各职能部门作用,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招远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发改等12部门印发了《招远市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以下简称《财政政策》),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出台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推动黄河流域战略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政策体系化精准化,招远市财政局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牵头联合发改等12部门研究制定了《财政政策》。

二、制定依据

文件主要参考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烟台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等制度文件。

三、主要内容

《财政政策》提出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实施25条政策措施。

1.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积极发挥生态补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行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调动各镇街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积极性,提升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2.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财政补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支持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力度。

3.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和重点水利工程投入机制。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统筹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和资金保障;提高税收增收和资源节约综合成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支持现代水网建设,加大对防洪排涝、美丽河湖、农村饮用水、水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

4.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支持机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科技型涉海中小企业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加快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落实国家对企业从事海水淡化项目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全面落实现有普惠性政策,及时兑现增产奖励、创新激励、扩改补助等10方面重点扶持政策;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统筹运用财政、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快推进高铁、快速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路网建设;严格实施涉企资金 “绿色门槛”制度,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情况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国,引导市场主体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5.建立健全黄河文化投入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级资金,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文旅消费提振年活动,积极创建A级景区、星级酒店以及民宿聚集区、旅游名镇、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等乡村旅游品牌。

6.建立健全资金引导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统筹国土治理、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水利、交通、文化、海洋等相关领域资金,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点合作事项的支持力度;开展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以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确保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

解读部门:招远市财政局

解读人:宋丽梅

联系方式:0535-82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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