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 场景

列表 受理条件

文档 材料清单

流程 办理流程

渠道 办理渠道

咨询 咨询途径

依据 设立依据

条件 申请条件

1.住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
2.2017年4月1日之前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
3.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
4.四层及四层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住宅。

窗口 一窗受理

审查 联合审查

施工 施工管理

验收 联合验收

登记 使用登记

咨询 咨询方式

条件 办理条件

材料 申请材料

流程 基本流程

时限 办理时限

地点 办理地点

咨询 咨询方式

在线 地图

住建局
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远市罗峰路128号
联系电话:0535-8111573
住房公积金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招远市温泉路66号
联系电话:0535-8255551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信息
联系电话信息
常见问题
回答
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
回答
不需要所有业主同意,但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回答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不动产权利查档证明;5、属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