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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招远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招远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各单位: 为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招远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招远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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