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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招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鲁政办发〔2023〕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烟政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14号)和《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招政发〔2022〕39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招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市政府决定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1项省级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承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按照省政府351号令的要求,于1月26日前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完成委托协议签订、“二号章”承接工作,对应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确保相关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承接部门要在上级部门业务指导下及时制定衔接落实工作方案,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严格按照有关省直部门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便民摊点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全力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马路市场、流动摊点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2022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常委会提出的感恩、担当、进取、正义“四个高举”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精细意识、宗旨意识、团结意识、敬畏意识“六种意识”,凝心聚力实现市十五次党代会、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定标准、树规则、建机制、促提升,全面提高新一届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现将《招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服务下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2021年公共服务下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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