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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招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4〕10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烟政字〔2024〕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招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招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市政府确定西山王家红色旧址群为第五批招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认真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充分挖掘招远文旅资源深厚潜力,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质量,放大文旅产业综合带动效应,构筑发展新格局,打造发展新高地,结合招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招远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近期,经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审核评定,确定我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别是:成文堂葫芦画、招远绒绣、董氏糖画、界河石磨香油传统制作技艺、金银手工锻制技艺、招远花饽饽,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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