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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招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4〕10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烟政字〔2024〕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招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地震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 《招远市地震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金都”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食安金都”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稳增长九项举措》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和烟台市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我市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着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招远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我市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 《招远市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施行。为加强《条例》的组织实施,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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