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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招远市民政局 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招远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烟办字〔2020〕10号)及烟台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烟民〔2023〕14号)要求,在2021年《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招远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政办字〔2021〕26号)基础上,为群众办好身后事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制定本办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招远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招远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养犬行为,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操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为加强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贫困村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和省环境保护厅《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突施方案》(鲁环函〔2018〕230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划定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292号)要求,现将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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