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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如下: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56号),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 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与补偿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 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关于贯彻国发〔2015〕37号文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3号)和《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5〕23号)等精神,切实改善城区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 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招远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招远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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