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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烟政发〔2018〕17号文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7〕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17号),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为加强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贫困村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和省环境保护厅《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突施方案》(鲁环函〔2018〕230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划定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292号)要求,现将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大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大队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实现生态立市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实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招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 《招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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